◎ 文/彭紹宇
◎ 圖/彭紹宇 提供

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我成為一個走路的人,平均每天走一萬步以上,許多同齡朋友聽到都十分吃驚,是為了健康嗎?想消耗熱量?健康是一回事,對我來說,走路不像是運動,它是一種享受,一種與自己相處的方式。

對許多人而言,走路或許有些無趣,尤其現在節奏匆忙的社會,分秒必爭,彷彿一刻都不能浪費,相較之下,就顯得走路既耗時又費力,難怪不被青睞。但當現實中許多事物難以控制,走路似乎就成了一件能帶來成就感的事。
仔細想想,幾乎沒有人會稱讚別人「很會走路」吧?不過,走路其實不僅僅是走路,它是一件踏實的事,焦慮時讓人轉移注意力,創作時帶來新靈感。儘管走路的樂趣是難以言說的,每當我偶爾在生活中遇到走路的同好,我們總是能相互理解對方想表達的感受,有時換來旁人滿臉疑惑,但那份滿足之情心照不宣。

走路既簡單又不簡單,一腳先踏出,另一腳隨即往前,雙手同時順著擺動,形成某種動感節奏,是多美的韻律。這樣看來再簡單不過的行為,對曾經的我們來說都是需要「學習」的––我們忘了自己最初來到這世界時,都花了不少時間練習「如何走路」這件事。這段從四腳到兩腳動物的漫長過程,歷經跌撞磕絆踉蹌,如今才換來如反射般的行走,一切都非理所當然。

不久前才有人問我,為何如此著迷走路?我當時說不上來,後續的日子思考許久,是啊,我為什麼這麼喜歡走路?又是何時開始的?我唯一確定的是,走路令人感謝身體,感謝雙腳,也感謝支撐自己的大地。

話雖如此,我並不是一開始就如此鍾愛走路,喜歡上走路這件事,應該是我在倫敦的時候發生的。

留學生的省錢計畫

回想居住倫敦期間,身為經濟拮据的留學生,不僅為了降低餐費選擇自己開伙,連交通費都得能省則省。以我住在倫敦時的物價而言(如今價格又上漲了),地鐵單趟是3英鎊,相當於近一百元臺幣,每次搭公車則是1.5英鎊,隨著時段和旅行距離不同有所差異,而因為市中心租金高,留學生常常會選擇租屋在外圍區域,如此一來,每天交通費累積下來便會相當可觀。
一開始走路是為了節省,在倫敦不趕時間的時候,基本上一小時內能走到的地方,我都會選擇用走的。起初不免覺得有些累人,但走著走著,竟莫名體會走路的魔力,就算沒事也要出門走走。那段走路的日子彷彿開啟另個世界,而那份魔力也持續至今。

不若乘坐雙層巴士的俯視,也不似搭乘地鐵的不見天日,用步行者獨有的高度與節奏,體驗一座城市的質地,也因此,我累積了很多私藏的倫敦步行路線,適合不同心情和需求選擇。我的租屋處在海德公園附近,約在倫敦市內西北方的位置,去市區各點的距離都恰好是需要一段時間又不會過遠的程度,相當適合步行。

以下三段路線,大約都是一小時的路程,勾勒了我在倫敦的日常足跡。

倫敦步行路線

娛樂路線:當我想去市中心蘇活區(Soho)找朋友時,我會往東南穿過派丁頓(Paddington),接著沿著海德公園的北緣往東走,當看到著名的大理石拱門(Marble Arch)後,就知道自己即將進入百貨公司林立的梅費爾區(Mayfair),最後抵達Soho。這段路線前後段的風景相差甚大,一路從郊區小巷,走到高級富人區,市容變化萬千。缺點則是後段會遇到馬路,嘈雜聲音較不適合想靜下心時選擇。

記得很多次在西區看完音樂劇,我和朋友便會從市中心走這條路線回到家中,不若白天的車水馬龍,夜晚的倫敦是安靜的,而這條路線的時間也正適合我們消化剛剛看完的表演。我始終記得那些晚上,走路彷彿成為某種暗房,沖洗著記憶底片,那些一閃而逝的時光都因走路而變得鮮明燦然。

學術路線:有時到了假日午後,想暫時離開龐雜的學業與文獻,我喜歡走到倫敦的布魯姆斯伯里(Bloomsbury)。同樣位在倫敦市區,但離商業區有段距離,使這帶有些遺世獨立的靜謐感。由於都需往東南方走去,學術路線與娛樂路線的前段是相似的,不同處在於學術路線不會走到更南處的Mayfair,而是在馬里波恩(Marylebone)就轉彎。Marylebone是我很喜歡的一個區域,人行道也相當適合行人步行,更能在巷弄間邂逅許多可愛咖啡廳,以「最美書店」著稱的Daunt Books也位於此區。

現在和我一起走這條路線––首先,我們會經過左側的貝克街(Baker Street),福爾摩斯或柯南的粉絲必定對此處不感陌生,不遠處即是福爾摩斯紀念館,是條充滿歷史氛圍的區域。繼續往前走便是攝政公園(Regent’s Park),是倫敦市區內第二大的皇家公園,相較海德公園的廣闊,植滿玫瑰的攝政公園給人一種精緻美感。再走一陣子,我們就會到達Bloomsbury。此處的學術氛圍濃厚,倫敦大學學院(USL)和著名的大英博物館都在這裡,比起商業區的喧嘩、富人區的華麗,此區顯得低調沉著,如果需要潛心思考,我總會走上這條路線。

採購路線:以上兩條路線都是往東––亦即市區的方向,這條採購路線則是往西,目的地是位在Shepherd’s Bush的Westfield百貨公司。不過每週一次的大採買,當然不僅僅是為了購物。這條路線最令人期待的就是中間經過的諾丁丘(Notting Hill)!

看過電影《新娘百分百》嗎?電影中迷人的茱莉亞羅勃茲和休葛蘭初相遇的地點便是在諾丁丘的一間書店,那間書店至今每日仍有許多影迷朝聖,而諾丁丘一帶同樣具有魅力。不僅有著許多小店等待發掘,假日時常會有的市集,也是讓我流連忘返的去處,裡頭賣著各樣麵包、水果和蔬菜,還有手工藝品,逛著逛著常常天就黑了,才趕緊走向Westfield的方向。

告別Notting Hill後,會經過另個公園––荷蘭公園(Holland Park)。儘管不像其他公園一樣名氣高,但這是我相當珍藏的散步地。公園位在的肯辛頓(Kensington)同樣是出名的富人區,但此公園的清幽卻如返璞歸真,光芒內斂。雖以「荷蘭」為名,但舉凡造景到植栽,都充滿日式風格,裡頭甚至有座「京都庭苑」(Kyoto Garden),便是當年由日本致贈之禮。春天盛放的櫻花讓公園不輸日本景色,有時喜歡躺在荷蘭公園草地上,是走路一小時後最棒的獎賞。

一旦走過荷蘭公園,也就意味著目的地近在眼前,過癮地採購日用品與食材後,接著心滿意足打道回府。有時回程嘗試走新的路線,繞點路也不要緊,這是只有步行才會有的驚喜。

所有曾住過倫敦的人,似乎特別容易成為走路的愛好者。或許有人會說,那是因為歐洲街景漂亮,所以適合行走,但我則認為道路設計相當重要。倫敦的路對於行人相當友善,寬敞的人行道出了市區幾乎都存在,不會走著走著便走到大馬路上;駕駛也普遍禮讓用路人,時常還沒走到路口,駛向的車就已經提早煞車,無論需要多少時間都會停下讓行人走過。這些因素讓走路不只是通勤的選擇,在時間彈性的狀況下,更是一種滿足。

這也是為什麼每當頭腦混亂或心情低落時,我總喜歡「出走」。有時到公園閒逛,有時漫無目的散策,好奇著前方是何種樣貌,轉個彎看見的風景又是什麼,遇上的人,無意走入的小店,都成為我觀察的對象,他們有些成為筆下的蹤影,有些則是我心裡的錨,也宛如萬花筒,許多文字與想法都是散步「散」出來的。即使是同條路線,只要轉個角度或換個時間,甚至啟程心情不同時,望見的風景都截然不同––散步真是一次最動感的閱讀,也是一場最不費力的壯遊。

臺北步行路線

回到臺灣後,我告訴自己要維持這個習慣,沒想到一開始就遇上阻礙。臺灣夏季時間長,潮濕燠熱的天氣讓步行變得難以忍受,似乎只要在外頭待上幾分鐘,不做任何事也換來一身汗流浹背。

交通也是一大問題,即使走在人行道上,不知不覺人行道就不見了,過馬路時就算是綠燈,也常遇見車輛不禮讓直接轉彎,步行彷彿不再是享受,而是某種考驗。

當地上不適合行走,就在這時,我發現了寶藏般的新路線––地下街。

臺北市有相當多條地下街路線,單論臺北車站而言,就有中山地下街、臺北地下街、站前地下街和西門地下街等多條交錯,光走在地下街就能帶你到達五座捷運站之多,絲毫不需在馬路上與車爭道。

因此,地下街就成為我在臺北市的冒險路線。

走慣地下街,會隱隱察覺每條地下街有著各異性格。如果將中山地下街擬人,他可能是個年輕文青。這條路線連接臺北車站到雙連站之間,中間還會經過熱鬧的中山站。中山地下街是年輕人最多的一條路線,橫貫其中的地下書街由誠品書店進駐,書香氣息融入日常生活,我常邊走邊看著最近有什麼新書上市,時不時駐足閱讀。

如小型百貨的臺北地下街則是熱情老闆娘,從年輕人聚集的電玩漫畫,到各國料理齊聚的美食街和特色服飾樣樣兼具,臺北地下街總是人潮洶湧,且裡頭各樣人都看得見,是觀察人物最有趣的地方。

為何喜歡走路

走路神奇之處在於它同時具備「內觀」與「外探」,除了是能與自己相處的時光,有時放空,有時思考,走出原先環境,往往帶來新的刺激。除此之外,走路有助於我們觀察旁人,特別是那些看似普通的身影,其實都能看出趣味。

當你在街上走路的時候,是一直盯著手機,還是悉心觀察路上行人的樣貌?

放心,不是教你做偷窺狂或跟蹤怪人,而是留意周遭人們的輪廓,以及輪廓底下流動的情緒。不必擔心別人發現你在偷看,因為大部分人雙眼都緊盯著手機,耳朵也戴著耳機,這是一種「將環境消音」的方式,在近十餘年內迅速成為公共場合的共同風景,我常覺得可惜,因為許多故事都藏在這些來去匆匆的行人身上,光是在一旁觀察,便能望出一番風景。

我想到2023年自己很喜歡的一部電影《之前的我們》(Past Lives),作品最高明的鏡頭是開場––酒吧遠景是二男一女三個角色交談著,觀眾視角則是坐在另一角落的客人,導演帶領我們從三位人物的言談舉止和眼神表情,猜測著他們是什麼關係?在紐約一間燈光暈黃的酒吧裡,這三人彼此之間又有著什麼樣的故事?

說故事的人不說破,聽故事的人便有聯翩浮想,不同人觀察出各異版本的世界,遭遇大相徑庭的主人公––在別人書寫的故事裡,你也成了寫故事的人。

對我來說,許多故事就藏在這些枝微末節之中,你沒有意會,它依然存在,但若潛心發掘,會發現另個世界,而走路最能讓人發現這些故事,無論是走在倫敦街頭或臺北地下街,我喜歡從路人身上挖掘故事––形單影隻,留意「情緒」;多人並行,解讀「關係」。如此一來,走路怎麼會無趣呢?

有人說走路是件浪費時間的事,事實上則相反,走路是最能在短時間觀察萬千世故的練習,不懂得走路的樂趣,才是一種浪費吧。

因此,我為何著迷走路?

我想我有了解答,而我也會一直做一個走路的人,享受著那些尋常而不平凡的,走路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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