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茱迪.皮考特又一衝擊人心的感動創作,甫一出版即盤據《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轉瞬間狂銷數百萬本,目前已被譯為三十餘種語言,震撼無數人的心靈。 榮獲美國圖書館協會頒贈瑪格麗特亞歷山大愛德華獎 榮獲書籍瀏覽網站(Bookbrowse.com)2005年鑽石書獎 獲選英國理查&朱蒂圖書俱樂部2004年十大好書之一 入圍2005年英國書獎 IMPAC都柏林文學獎提名 〈父母有權決定兒女的生與死嗎?〉 莎拉為了救罹患急性前骨髓性白血病的女兒凱特,利用醫學科技生下與凱特有完美基因配型的安娜。十三年來,安娜不斷地供應凱特血液、白血球、骨髓、幹細胞,現在輪到了她的腎臟。無法忍受再被當成藥糧的安娜決定反擊她的父母,控告父母奪走她的身體使用權。《紐約時報》暢銷作家皮考特以不同人物的口吻來接續故事的發展,探討一個極具爭議性的話題;對「愛」有深入的刻劃及詮釋,以細膩的筆法,精妙的細節,靈巧的掌握人與人之間脆弱敏感又錯綜複雜的關係。
【我的觀點】
透過生物老師的介紹,我看了原著改編的同名電影-「姐姐的守護者」。為了救一個人,而創造了另一個人,是拯救生命?還是扼殺生命?「安娜」 便是在這樣一個矛盾中出生的孩子,她在期待中降臨,只是這份期待,並非因為安娜本身,而是各方面精心計劃,期待著她帶來拯救另一個生命所需的臍帶血、幹細胞、骨髓…。但沒有人知道,那被安排等待拯救的生命,真正渴望的卻是「解脫」。於是,姐姐送給安娜最後回報的禮物,便是委託安娜「提告父母」,除了讓安娜能夠為自己發聲,也希望能讓妹妹擺脫成為器官捐贈的犧牲品 。愛可以是一份力量,但也可能是一種負擔,將過於執著的付出,強加諸在所愛的人身上,那不過是讓愛成礙,造就了無法挽回的傷害。
就像每部為迎合觀眾口味的電影一般,「姐姐的守護者」最終讓凱特在愛的圍繞中離開,但總有那麼一絲意猶未盡,所以我決定借閱小說再重新品味。而書本的結局卻和電影大相逕庭,書中,作者安排了安娜在即將結束的章節之前,因一場車禍事故而離開,而適時的器官捐贈讓凱特獲得重生。這樣的結果,讓我大為震撼,作者皮考特讓凱特用一句話為這結局做出解釋-「如果有一個人得走,安娜代替了我 」。小說封面引言-「儘管我一直希望凱特能活下去,但她的死會是我這一生中最幸福的事。」閱讀書籍之後,我迷失在道德與倫理間,茫然著,若我是作者,我會讓凱特如電影般圓滿了一個家而遂願離去,還是如小說一樣,讓安娜完成當初降生在這世上的使命,成就了姐姐的生命?
閱讀小說,是一件美好的事,不同的作者,即使是相同題材,也會有不同的刻劃。在「姐姐的守護者」中,除了基因創造的可行性、子女控告父母的道德倫理爭議,更多的就是作者對人性的描述,書中除了兩大主角-鮮明的強勢母親及為身體自主權發聲的安娜之外,無能為力的父親、如同隱形人般的哥哥、還有引導著每個人生活方向的凱特,甚至是患有癲癇的律師、也經歷過喪女的法官,每個人性,都是故事發展的重要依據。每一個環節,都讓人熱淚盈眶,也激起了心中無限的省思。
爺爺在九月時不慎於家中跌倒,因奶奶未及察覺,而慢了送醫的黃金時間,以致後來多次進出加護病房,現在最終只能在安養照護中心,等待微乎其微的「康復」。永遠忘不掉,第一次醫院通知急救,奶奶、爸爸和姑姑在病房外的爭執。奶奶認為爺爺還有機會,不願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但曾經做過志工,照顧過安寧病人的姑姑清楚知道慢了救治時間的爺爺,即使急救成功,也不過是一副躺在床上、無自主能力、只能任由他人翻動的身軀。而爸爸不願違逆奶奶的心意,也不想連一次機會都不給爺爺,卻又擔心姑姑說的話,其實最真不過。在左右為難之下,依循奶奶不放棄的堅持,爺爺救回了,但卻也成了姑姑口中躺在病床上的樣子。安養中心是無法親人陪住的,單程便要近四十分鐘車程的距離,奶奶早一趟、晚一趟,星期一到星期日,風雨無阻。奶奶說:「我可以自己照顧,不用你們怠忽了工作,爺爺雖不能動彈,但他是知道的,所以我不能放他一個人在那,沒有人去關心,他會放棄意志的。」但這一切,看在身為子孫的我們眼中,我們又何嘗捨得奶奶這樣老邁的年紀,每天三四個小時在外舟車勞頓,只為每次為時半小時的探望。可是身在台中工作讀書的爸媽和我,又是那麼愛莫能助,唯有擔心。
這本書,雖取名「姐姐的守護者」,但我卻覺得,費茲傑羅家中每個人都是守護者,每個人都用不同的方法在守護著自己所愛的人,凱特是這個家守護的中心,卻也是每一場衝突的起因。妹妹的誕生,是為了成為治療凱特的備用品;弟弟的閱讀障礙和燒房子是因為被家人的漠視;爸爸整天忙於工作,不過是為了逃避看見深愛的孩子痛苦而自己無能為力;當年意氣風發的母親,為了凱特毅然決然放棄了律師事業,陪女兒一起剃光頭、支持她生命裡唯一一場愛戀。電影最終,凱特用盡餘力製作的一本照片輯,滿滿都是家人對她的愛,更是她唯一能留下給家人的心意。凱特將它送給了母親,就像將她的一生送還母親一般。而小說中,在凱特知道泰勒終究離她而去的那天,當母親說「我做的全是為妳好」,凱特拒絕了母親,第一次,她真實表達:「對,妳最擅長做那種事」,一切求生欲望再也不存。
生命是脆弱的,堅強,是讓情感能恣意付出的一份寄託。其實,「死亡,也是生命裡的一部份」,只要愛曾經存在過,它就不會消失。有一種愛,叫作「放手」,那是妥協,那也是解脫,不管是對離開的人,或是留下的人。
晚上,爸爸又回台北看爺爺了,而我還得繼續拼著即將到來的檢核考,寫著這篇讀書心得的同時,想起了加護病床上那已骨瘦如柴的爺爺,以及白髮蒼蒼、身形佝僂的奶奶,眼淚不自覺掉下,若是今日問我,是否放棄急救,我會有答案嗎?我無語了……。
【討論議題】
當我們遇到侵害自己權益的事時,我們該勇敢為自己發聲,還是坐視不管任憑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
而身為父母就有權利決定孩子的生存嗎?
面對急診室中生死交關的家人,我們該選擇抱著一絲的希望急救,還是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
林雨靜
國中部二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