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瓊瑩 圖/郭瓊瑩

走過四分之一世紀,自「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發布以來,也大幅改變了臺灣各城鄉的景觀風貌。而早於該辦法發布前,在1996年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早已於淡水線雙連站完成了多件「公開徵求」之公共藝術作品設置,並在都發局與捷運局之共同努力推動倡議下,宣布1997年為「公共藝術元年」,也同時開啟了全國「公共藝術」設置之操作機制與程序之法制化濫觴。

(遠見授權刊載於明道中學APP,全文於遠見 〔轉化與優化中的臺北市公共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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