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衷曉煒

樹與草

客居新加坡已近十年。住在這花園城市的植物園附近,有時還真的可以實現莎士比亞的夢想:偶爾遠離公眾,在樹林裡尋找話語,在小溪中尋覓詩文,在礫石間找到教誨。

清晨黃昏信步漫行時,常常一邊伸展著肢體,一邊讚歎無盡的綿綿綠意:這裡的樹,長得真是自由自在,無拘無束!

特別有一種樹,總讓很少在城市裡看到大樹的我們訝異:為甚麼可以長得這麼高,這麼大,枝葉這麼招搖。就像《龍貓》動畫電影裡龍貓的家:青蔭參天,蔥綠茸碧,宛如亭榭華蓋;風一淅瀝蕭颯地吹,葉聲便奔騰澎湃,感覺似乎攀著樹幹就能隨著遠舉高飛上天。

本地朋友回答:那是雨樹 (Rain Tree)。高大的原因是因為這裡沒有颱風──樹大,不怕招風。雨樹的樣子還真長得像把巨型雨傘,如果大雨驟至,停在樹下,還真可以像當年泰山上幫秦始皇遮風蔽雨的那顆「五大夫松」一般,讓人像躲在建築物裡般一樣安心。

樹的存在,一派清凈祥和,總使人聯想到安謐寧靜,但要知道植物界的物競天擇,可一點不比動物遜色哩。恩斯特‧塞頓就說:「樹跟人一樣,也得痛下決心─究竟是要住在迷人的森林裡,努力掙扎地朝唯一有陽光的高處去?還是放棄競爭,滿足於棲身在其它樹的蔭庇之下?」

我們,求學打工的芸芸眾生,誰不是被迫在年級崗位上頭角崢嶸,考試專案中張牙舞爪,以競相爭奪更多的陽光空氣水,求得百中選一的高分上榜或生存升遷的機會?所謂的成功,都得一路殺開重圍,過關斬將,克服重重升學考試職場考績婚配考校的篩選,終於奪得看似光鮮亮麗的人生。

但往往「成功」的那時,我們才發現:好像「賣」了很多寶貴的東西──我們把理想賣給現實,誠懇賣給人脈,健康賣給前途,快樂賣給房貸,創意賣給市場,心動賣給「等到如何如何之後我再開始這般這般」的渺遠希冀。

美國田園詩人梭羅說的真好:「為了一小塊棲身之所,我們必須做一大堆事啊!」

如果要選一種植物,代表你心中的最美好的特質,你會選甚麼?當然,這不是指考作文題,不用提到越冷越開花的梅花或正直誠實的櫻桃樹之類的。

會「自我犧牲,捨己為人」的偉大樹木,如何?

中美洲的熱帶雨林裡,有一種叫做Plomo的樹,樹冠濃密,樹體龐大,儼然一方之霸。但,它一生只開一次花;花謝之後,種子便散落在離母樹一百公尺以內的地方。

問題來了:怎麼樣讓脫離母體的幼苗,儘快離開母樹的障蔽,使小樹們可以受到更多陽光的照拂,雨水的澆灌呢?

於是母樹選擇自殺。母體的死亡與倒塌,會空出來一大片生存空間,可以大大增加下一代幼苗長成大樹的可能性。

真像母親呵。無論表面上男性如何引領風騷,叱吒風雲,真正形塑了所謂「文化」的,是女性。男性需要母親以子宮孕育,伴侶以眷戀滋補,女兒以嬌憨溫潤。如是所謂的文化,沾染濡墨了點文雅柔軟鍋鏟美妝的氣味與粉紅,才能從鴻濛中脫穎而出。

我不敢比擬雨樹的崇高,也不癡想像Plomo樹那般偉大。如果一定要選擇一種代表性的植物,我選……含羞草,這種當兵出操時被阿兵哥們厭惡的草。南臺灣大地,含羞草漫山遍野,被班長命令著,力竭汗湍地攻下一座山頭,小腿手臂上滿是拭不盡的血絲,拔不完的細刺。

蘇東坡嗜竹,周敦頤愛蓮,我則讚賞有著「南方之強」特質的含羞草:隨風而播,觸地即生;粗暴地壓迫,她便以刺回敬;但若蘭花拂穴般地輕觸,她便含羞帶怯地收束起傷人的葉緣。

所以老子才說: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

又種又砍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這二句話最常被用來激勵巍巍黌宮裡的師長學子們:德業日進,學養的土得要勤勉地一簣一簣堆疊,方能為山九仞。

樹會長大,人也是。《世說新語.言語》篇裡便有這則感嘆「時亹亹而過中兮,蹇淹留而無成」的小故事。話說東晉功成名就的大政客桓溫途經舊地,看到年輕時種的柳樹,已經粗到「皆已十圍」(圍是測量的標準,一圍大致相當於手掌合起來的長度),於是感慨地說:

「木猶如此,人何以堪!」

我當年種下的樹,尚且已經有了這麼大的變化;你想想這麼多年,我們人到底經受了多少滄桑跌宕啊!

但同樣時光飛逝,有人種樹卻越種越開心。西元390年,後秦王朝的奠基者姚萇,在「杏城之戰」中面臨著看似絕望的局勢:他只有一千六百人,而敵人卻有數萬之多。

部下膽戰心驚,但姚萇卻是樂觀以對:每當敵人又增兵若干,他總是開心大笑──敵人全部集中在前線這裡,我們剛好可以將他們一網打盡了!

後來秦軍果然以寡擊眾,以弱擊強,獲得大勝。姚萇自己不無得意地說:「吾自結髮以來,與人戰未嘗如此之快!」

戰後他命令:每打一次勝仗,即於營地防柵的柵孔中植樹一株以炫耀戰功。一年以後,他問已經種了多少樹了?部下回答:營地太小,已全部種滿,現在得栽到營外去了。

所以,不要怕種樹──多了,就種到新的領域去就是了。

做學問好像也是這樣。當碰到自己感興趣的東西:一本書,一幅畫,一首歌,一個偶像,當下撩落去蒐羅鑽研,「欣於所遇,快然自足」,就算熬夜勤修,焚膏繼晷,也不覺得疲累厭倦,那種「朝聞道,夕死可矣」的快樂,使人「不知老之將至」。

但,解不開,想不通,讀不懂的時候,怎麼辦呢?曾國藩給過一個法門,他承認自己天資平平──就像大多數人一樣,「天之生斯人也,上智者不常,下愚者亦不常,擾擾萬眾,大率皆中材耳。」中等之資的我們,只要堅持一個「熟」字:「一書未讀完,斷不看他書」,「一句不通,不看下句」,一點點突破,絕不馬虎過去,這樣一定學有所成。

可是,在資訊爆炸的後網路時代,這個方法好像……不能適用在所有人身上。五百年前的王陽明藉著似樹非樹的竹子,給了我們另一個「此路不通,且走他途」的方法。

《傳習錄》說:陽明先生以前下苦功求學,發誓要「格天下之物」,便從「亭前竹子」開始──「早夜去窮格」,就是一天到晚死盯著竹子,想悟出其中聖賢的大道理,結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勞思致疾,遂相與嘆聖賢是做不得的……」勞神苦思,學到生病了!

他後來另闢蹊徑,悟出「心即是理」的方法──不用拘泥固執在一事一物,萬物在心,本著良知,掌定方向,知行合一,就算「萬山不許一溪奔」,也能「堂堂溪水出前村」。

那麼,到底是曾先生對還是王先生有道理?求學之山,林幽草深,我等策馬入林時,該從甚麼地方開始才好?

寫出《海權論》,被認為是美國最偉大戰略家的阿爾弗來德‧馬漢,他求學的歷程頗堪玩味。

1884年的時候,45歲的馬漢連個「中年才俊」都算不上──他是個優秀的上校,已經在海軍光榮服役25年,不過也沒有什麼值得注意的成就,幾乎無望更上一層樓。

他當然可以這樣再混20年,然後領著可觀的退休金含飴弄孫去。但是他厭倦了,迫切地想要換一個方向。所以,當美國海軍戰爭學院詢問他是否願意擔任歷史講師時,他立刻同意了。

馬漢認為自己不能勝任這項工作——他之前完全沒有相關的學養,並認為自己「超級無知」。但他最大的優勢在於:渴求知識的心。他像苦行僧般買書,跑圖書館,鑽研古希臘和古羅馬,與英國、荷蘭、西班牙的殖民競爭歷史,最後融會貫通,終成一家之言。

他在回顧學問之旅時說:「我對待這項工作就像是在野外開荒的移民一樣,並不為先砍倒哪棵樹而躊躇。」

看到就砍吧。看得多了,眼界就廣了。在這資訊爆炸的年代,「博聞強記」還是基本法門──既要見樹,也要見林啊。

不材之材

稍微複習一下美國獨立革命的歷史──現在的世界巨強,本來只是塊小小的,叫做「新英格蘭」的英國殖民地。

談美國的獨立革命,繞不開1773年的「波士頓茶葉事件」:當時的英屬美洲,反對英國議會單方面通過的《茶稅法》,於是示威者衝上停泊在波士頓港的英國商船,將大量茶葉傾入海中。政府強硬回應,事件逐漸升級為一系列的武裝對抗,這才有了1776年費城獨立廳悠揚響起的自由鐘聲。

但其實茶葉事件之外,「松樹事件」也對促成美國獨立革命,功莫大焉。

當時新英格蘭森林茂密,法律規定:凡是殖民地上樹幹基部超過24英吋粗、生長在離河岸三英哩範圍內的所有大樹,全屬皇室所有。

為什麼呢?因為「日不落國」需要這些木材,以維持強大的海軍。建造一艘帆船時代,典型的74門砲英國戰艦,光是船身就要用掉相當於七八百棵樹的木材。以十九世紀英國海軍戰神納爾遜將軍,那艘排水量3500噸的「勝利號」為例:

船桅是松木──船上那三根巨大船桅,每根120英呎高,且要絕對筆直,底部至少要有40英吋寬、頂端則至少要有27英吋寬,才能撐過海上的驚濤駭浪;船殼與船首柱是橡木──通常都是超過百年的老樹;龍骨是柚木──這是世界上最堅硬、最能抵抗蠕蟲啃噬的木材之一;對船體形成二次保護的龍骨板是榆木。

英王的代理商在美洲殖民地,一旦找到合適的樹,便會在樹幹上用斧頭砍出一道粗箭頭印記,表示它是屬於英國皇家海軍和大英帝國的物品,然後再開條路直通巨木。每根重約二十噸的樹,就這麼被抬上六輪板車,由四十組兩兩一對的牛隻,拖到河邊,最後交由特別的運材船送往英國。

1775年秋天,緬因州人民發起反對英王霸佔松樹的抗爭行動,惹惱了英國海軍,於是波特蘭港和法茅斯港慘遭砲擊,當地民眾群起組織民兵對抗,與其他地方的革命勢力匯合,最終創造了美國。

但……萬千樹木,能做船材的,不就那麼幾根?就像梭羅對著森林悟出的婚姻真理:「……本質而言,有好造化遠勝於有好的判斷力」──我如果天生不才──非松非橡非柚又非榆,我就是世俗眼光裡,那根沒辦法讓社會認可、父母開懷、師長點頭,連鄰居也按讚的不成材的樹,該怎麼辦呢?

《莊子‧人間世》裡有根與我同病相憐的樹。

有個木匠到了齊國,看見一棵櫟樹,大到可以供幾千頭牛遮蔭,量一量粗逾百圍,樹幹在高過山頭十仞以上的地方才生出樹枝,可以造船的旁枝就有十幾棵。觀者如堵,匠人卻不屑一顧,逕自往前走。

正在驚嘆的徒弟們大惑不解,便請教老師為何對這麼大的樹不感興趣。

木匠說:「罷了,不要再說了!這是沒有用的『散木』,用它做船會沉,做棺槨會很快腐爛,做器具會很快毀壞,做門窗會流油脂,做屋柱會生蛀蟲。這是一株不材之木,沒有一點用處,才能這麼長壽啊。」

木匠回家以後,櫟樹竟來託夢:「你要拿什麼東西和我相比呢?那些柤、梨、橘、柚等會結果的樹木,果實熟了就遭敲打摘下;大枝被折斷,小枝被扯離。這都是由於它們的『有用』而苦了自己,所以不能得享天年而中道夭折──因為『有用』而招致了世俗的打擊,一切東西沒有不是這樣的。我把自己顯現著無用的樣子,已經很久了,然而有好幾次我還是幾乎被砍伐而死;『無用』對我而言,正是大用啊。假使我有用,我還能長得這麼大嗎?」(譯文參照黃錦鋐《新譯莊子讀本》)

仔細咀嚼著「是不材之木也,無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壽」,我好像悟出了一些道理──乞丐能成王子,駑馬實是寶駒;從艱澀的相對論,破壞實驗的抗生素青黴菌,到便利貼背後的失敗膠水,動人的故事都是從「這有甚麼用」的不材一族開始的。

其實中文裡面,種種「自稱」便已意涵了這個「無用成功學」的微言大義:在下、敝人、小子、不材。「在下」若水,居惡不爭,自居卑微的位置以示謙虛;「敝人」象缺,和光同塵,看來破敗的東西實能大成;「小子」則是自謙年輕識淺,經驗不足,有待時間淬鍊,琢磨切磋。

我當下自忖:在下已定──升遷無望,敝人已敝──齒牙動搖,小子已矣──不再年輕;但不材,「無用之用,是為大用」,倒真是可以受用一生的東西。

Similar Posts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